门诊指南
诊疗费的支付
诊疗费支付手续
门诊诊疗结束后,请将保险证与就诊单交至1楼1号初诊和收费窗口。
在1号初诊和收费窗口领取
- 交费排号条(需要交费的人士)
- 预约单(下次有预约的人士)
- 取药单(在院内取药的人士)
需要交费的人士
领好交费排号条,在1楼综合候诊区的诊疗交费排号条叫号显示屏上显示您的交费号码后,请使用3号自助交费区的诊疗费自助付款机进行支付。
- 可使用现金、信用卡、借记卡(金融机构的现金卡)在诊疗费自助付款机(3号自助交费区)进行支付。
- 如有未支付的医疗费,将显示合计金额,需支付该合计金额。
在诊疗费自助付款机(3号自助交费区)支付
诊疗费交费窗口(门诊诊疗楼1楼楼层图)
需要制作文件(诊断书等)的人士
需要制作文件(诊断书等)的人士,请向4号诊断书等受理交付窗口申请,并至3号自助交费区支付。文件(诊断书等)制作完成后,请至4号诊断书等受理交付窗口领取。
接待时间
窗口 | 星期 | 接待时间 |
---|---|---|
1号初诊和收费处 | 工作日 | 上午8:30~下午6:00 (初诊受理截至上午10:30) |
2号交费窗口 | 工作日 | 上午8:30~下午5:30 |
3号自助交费区 | 工作日 | 上午8:30~下午5:30 |
非营业时间自助付款机 (骨科附近) |
工作日 | 上午10:00~下午8:00 |
星期六、星期日、节假日 | 上午8:30~下午5:00 | |
4号诊断书等受理交付 | 工作日 | 上午8:30~下午5:00 |
持有取药单的人士(在院内开具处方的人士)
持有取药单(在院内开具处方的人士)的人士,请至门诊诊疗楼地下1楼取药窗口取药。
另外,持有院外处方的人士请前往院外药店。
详情请浏览"药物・处方"。